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 实验室安全规范》的通知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5 号)精神,3月21日上午,院党委书记赖宏图、副院长丁翠翠带领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教学、科研实验室以及实训中心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自查排查。
检查小组一行人先后对教学、科研实验室以及实训中心等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。仔细排查了各实验室的安全隐患问题,认真核对安全管理记录与台账,重点检查了实验室设备安全、废弃物处置、用电安全、实验气体安全、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安全、个人防护等安全管理情况,并要求各实验室相关负责人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工作。
检查小组还对各实验室现存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评估,并立即制定整改方案。要求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制定安全整改措施,建立安全责任体制,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,把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做稳、做实。